豎井提升就是通過安裝在豎井井口、井筒和井底的設備、裝置進行的提升運輸工作。豎井提升系統使用的主要設備和裝置包括提升機、井架、天輪、鋼絲繩、連接裝置、提升容器、井筒導向裝置、井口和井底的承接裝置、阻車器、安全門以及信號裝置等。這些設備和裝置是豎井提升中不可缺少的部分,同時也是提升安全工作中必須注意的重要環節。
按照提升機的不同,豎井提升分為豎井單繩纏繞式提升、雙筒雙繩纏繞式提升和多繩摩擦式提升,一般單繩纏繞式提升多用于深度小于600m的礦井,雙筒雙繩和多繩摩擦式提升多用于深度大于300m的礦井。
按照提升容器的不同,豎井提升可以分為罐籠提升、箕斗提升和吊桶提升。小型礦井使用罐籠提升較為普遍。一般在井筒斷面大、提升量多而提升水平又少的礦井采用雙罐籠提升;并筒斷面小、提升水平多的礦井可采用單罐籠帶平衡錘提升;井口斷面小、提升量少的礦井可采用單罐籠提升。在豎井開鑿和延伸期間,一般采用吊桶提升。
(一)提升機安全技術要求
提升機又稱絞車或卷揚機,其用途是利用鋼絲繩的纏繞,以完成提升或下放貨載的任務,是礦井提升的主要設備。非煤礦山使用的提升機主要有三種系列,即單簡單繩纏繞式系列、雙筒雙繩纏繞式和多繩摩擦式系列。
1.卷筒纏繩要求
鋼絲繩在卷筒上纏繞后,會對卷筒產生纏繞應力,纏繞應力過大會造成鋼繩損壞過快和筒殼變形損壞。為了使筒殼應力分布均勻,在筒殼外面裝設襯木,并在上面刻有繩槽,以使鋼繩排列整齊。為了限制纏繞應力和避免跳繩、咬繩,安全規程對鋼絲繩纏繞的層數作了規定。并規定纏繞層數在兩層以上時,卷筒邊緣高出最外一層鋼絲繩的高度不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.5倍;鋼絲繩由下層轉到上層臨界段(相當于四分之一繩圈長)必須經常加以檢查,每季度應將鋼絲繩臨界段串動四分之一繩圈的位置。
鋼絲繩的繩頭固定在卷筒上必須牢固,要有特備的卡繩裝置,不得系在卷筒軸上;穿繩孔不得有銳利的邊緣和毛刺,曲折處的彎曲不得形成銳角,以防止鋼絲繩變形;卷筒上必須經常纏留三圈繩作為摩擦圈,以減輕鋼絲繩與卷筒連接處的張力。
2.提升機安全裝置
提升機的安全裝置主要包括制動裝置、防過卷裝置、深度指示器、限速裝置以及緊急腳踏開關等。
(1)制動裝置
制動裝置是提升機的主要安全裝置,它不僅滿足提升機正常運行時的工作制動,同時在發生意外事故時能及時進行保險制動(也稱緊急制動)。提升機的制動裝置應能使提升系統迅速而平穩地進行制動,它的制動力矩要適當,不能太小,也不能太大。太小了將使制動距離過大,甚至在重載時剎不住車;太大了將會產生過大的減速度而引起沖擊,甚至會造成斷繩等事故。為此,安全規程規定:工作制動和安全制動在工作時,其制動力矩不得小于實際提升最大靜力矩的3倍;下放重物時安全制動的減速度不得小于1.5米/秒2,提升重物時的減速度不得大于5米/秒2。
制動裝置的動作必須靈活可靠;各種傳動桿件不變形、沒有裂紋,緊固件不得松動;各銷軸不松曠,不缺油,開口銷齊全。閘瓦與閘輪或制動盤接觸良好;閘瓦與閘輪或制動盤的間隙應符合安全規程要求。為了保證制動裝置能安全可靠地工作,必須經常進行檢查和維護。
(2)過卷保護裝置
當提升容器被提升到井口而未停車,并越過井口位置繼續向上提升而造成的事故叫做過卷事故。這類事故往往會造成很嚴重的后果,如將井架拉倒,或者將鋼絲繩拉斷而使提升容器墜落井底。當提升容器下放到井底而未減速停車,與井底承接裝置或井窩發生撞擊而造成的事故叫礅罐事故,實際上就是下放過卷事故。
過卷保護裝置就是為了避免過卷事故,當提升容器超過正常卸載位置(或出車平臺)0.5米時,能自動斷電,并能使保險閘發生動作的裝置。除安裝可靠的過卷保護裝置外,井架還必須有一定的過卷高度,其要求如下:
提升速度小于3米/秒時,過卷高度不得小于4米;
提升速度為3~6米/秒時,過卷高度不得小于6米;
提升速度為6~10米/秒(不包括6米/秒)時,過卷高度不小于最高提升速度下運行1秒的提升高度;鑿井時期用吊桶提升不得小于4米。
(3)深度指示器
深度指示器可指示出提升容器在井筒中的位置。當提升容器接近井口時能發出減速警告信號,提醒司機注意,同時在深度指示器上安裝有過卷保護開關、自動減速開關及限速.凸輪板等器件。目前使用的深度指示器有牌坊式和圓盤式兩種。
(4)限速保護裝置
限速保護裝置是當提升速度超過正常最大速度的15%時,能使提升機自動停止運轉,并實現安全制動的裝置。限速保護裝置有兩個作用:一是防止提升機超速;二是限制提升容器到達井口時的速度,以防止過卷保護裝置動作后,因速度高而使制動距離過大造成事故。為此,安全規程要求:當罐籠提升系統最大提升速度超過4米/秒和箕斗提升系統最高速度超過6米/秒時,限速保護裝置能控制提升容器接近井口時的速度不超過2米/秒。
(5)緊急腳踏開關
為了能在提升機的工作閘或主控制器失靈等緊急情況下,司機能夠迅速地切斷電源,實現緊急制動,防止事故的發生,在司機臺前裝設緊急腳踏開關。只要司機一踩,就能實現緊急制動,并切斷電源。
提升機除了上述安全保護裝置外,還有過電流、欠電壓、松繩、閘瓦磨損等保護裝置以及許多電氣閉鎖裝置。一般來說提升能力大,速度高的大型提升機,其安全保護裝置較齊全,要求也較高。小型提升機相對來說,安全保護裝置則較簡單。但對于已有的安全保護裝置一定要使用好,注意日常檢修維護和試驗,盡可能保證其保護性能的正常發揮。
3.提升機的安全操作
礦井提升機能否安全運行,除了有良好的性能外,其安全操作非常重要。提升機司機是礦山的特殊工種之一,要由身體健康、責任心強、受過專門技術訓練并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。提升機操作應注意的事項有:
(1)每班在提升前,應對提升設備進行認真檢查、試車,了解緊急閘與工作閘是否靈敏可靠,各個部件是否正常,確認無誤后,方可開車。
(2)操作過程中,必須精力集中,謹慎細心,隨時注意儀表讀數,深度指示器的指示位置,鋼絲繩的排列;機器運轉的聲音等情況,發現異常,立即停車查找原因,并及時匯報和處理。
(3)提升信號不清楚、不確切,不準開車,必須詢問查清原因再執行操作。
(4)當發生下列緊急情況:有緊急停車信號;提升容器接近井口尚未減速;有卡罐等意外故障;工作閘或控制器等主要部件失靈時,應使用緊急制動。
(二)提升鋼絲繩
礦井提升鋼絲繩是連接提升容器和提升機,傳遞動力的重要部件。它的可靠使用是升降人員和物料的安全保證,而鋼絲繩又最容易損壞,是安全提升的最薄弱環節,因此應予特別重視。
鋼絲繩是由一定數量的鋼絲捻成繩股,再由若干繩股(一般為六股)沿著一個含油的纖維繩芯捻制而成。由于提升鋼絲繩直接關系到人員生命安全,故對鋼繩的選擇有嚴格的規定。針對不同類型的提升機(單繩或多繩),提人時的安全系數要求等仔細核查。
在提升鋼絲繩的使用上,一方面要合理地選擇結構和規格;另一方面應正確地使用、維護與檢查,以便及時掌握鋼絲繩的狀況,延長鋼絲繩的使用壽命,確保提升安全。
1.鋼絲繩的使用與。維護
在鋼絲繩的使用中,應滿足安全規程規定的卷筒直徑與鋼絲繩直徑的比值要求,以控制其彎曲疲勞應力。鋼絲繩在卷筒上排列要整齊,運行時要保持平穩,不跳動、不咬繩。
鋼絲繩使用過程中應注意潤滑,良好的潤滑對延長鋼絲繩的壽命影響很大,因此應定期對鋼絲繩涂油。涂油前,應先清除鋼絲繩上的塵土污油,然后用人工法或涂油器法(鋼絲繩穿過兩半合成的油筒,隨著鋼材繩的移動,及時往油筒內添加熱油)進行涂油。
因鋼絲繩繩頭部分損壞較快,所以對鋼絲繩應定期進行斬頭。同時也要定期調頭,將與卷筒連接的一端和與連接裝置連接的另一端互相更換,以增加鋼絲繩的使用壽命。其斬頭和調頭的期限,應根據各單位不同使用條件和鋼絲繩損壞情況確定。
井筒內應盡量減少淋水,保持干燥,以避免鋼絲繩的銹蝕。
此外,要注意鋼絲繩的運輸和存放;提升起動、停車、加減速時要平穩操作,以減少對鋼絲繩的損壞。
2.鋼絲繩的檢李
新鋼絲繩到貨后應檢查是否有廠家合格證書、驗收證書等資料;有無銹蝕和損傷,不符合要求的不準使用。升降人員的鋼絲繩要按安全規程的規定進行試驗。
使用中的鋼絲繩應每日檢查一次。檢查時,采用慢速運行對鋼絲繩進行外觀檢查,同時可用手將棉紗圍在鋼絲繩上,如有斷絲,其斷絲頭就會把棉紗掛住。要特別注意檢查繩頭端和容易磨損段,還要注意不得有漏檢。鋼絲繩在遭受卡罐或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,應立即停車檢查。鋼絲繩的檢查工作要由專人負責,并作好檢查記錄。
安全規程中規定鋼絲繩在下列情況下須更換新繩:
(1)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的鋼絲繩在一個捻距內斷絲數達5%時,專門升降物料的達到10%;
(2)提升鋼絲繩直徑縮小達到10%或外層鋼絲直徑減少30%;
(3)鋼絲繩的鋼絲有變黑、銹皮、點蝕麻坑等損傷時,不得用作升降人員;鋼絲繩銹蝕嚴重,點蝕麻坑形成溝紋、外層鋼絲松動時,不論斷絲數或繩徑變細多少,都必須更換;
(4)鋼絲繩產生嚴重扭曲或變形;
(5)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,其長度伸長0.5%以上。
鋼絲繩的檢查是一項很細致,實踐性很強的工作,因目前對某些損傷(如銹蝕)還沒有定量標準,檢測手段在許多方面還靠眼觀手摸,因此要在實踐中不斷積累經驗,準確判斷鋼絲繩的狀況。
(三)井口安全設施
為了保證提升作業的安全,防止發生人身或設備安全事故,在罐籠提升系統各井口必須裝設必要的安全設施。
1.井口安全門
在地面及各中段井口必須裝設安全門,防止人員進入危險區或者其他運輸設備沖人井筒,造成設備或人員的墜井事故。安全門必須開啟方便、防護可靠。安全門按其操作方式可分為手動、罐籠帶動、氣動和電動等多種形式。安全門只有在人員上下罐或進行其他提升作業時才打開,其他時間處于關閉狀態。
2.井口阻車器
阻車器安裝在罐籠提升的井口車場進車側,目的是為了防止礦車落人井筒。阻車器的操作方式有手動式、半自動式和自動式。手動式就是用手柄直接操縱傳動系統,半自動式是用氣缸或電動液壓推桿等傳動,自動式是利用罐籠升降、礦車運行等方式為動力的杠桿傳動系統。
3.罐籠承接裝置
罐籠承接裝置是為了便于礦車出入罐籠而在各井口安設的裝置,主要有承接梁、托臺和搖臺三種類型。承接裝置應與提升機或提升信號閉鎖,以免發生沖撞事故。承接梁是一種最簡單的承接裝置。但僅用于井底,且容易發生礅罐事故,故不宜用于升降人員。
托臺是一種利用其活動托爪承接罐籠的機構。平時靠平衡錘使
托爪處于打開位置,操作手柄(或氣動、液動)可使托爪伸出。一般用于地面井口。停罐時要求罐籠先高于正常停罐位置,伸出托爪后,再將罐籠放到托爪上。當下放罐籠時,需先將罐籠上提一段,然后收回托爪,罐籠才能繼續運行。使用托臺能使罐籠停車位置準確,便于礦車出入。推人礦車時產生的沖擊負荷可由托爪承受,免去了對鋼絲繩的沖擊。但停罐作業較復雜、時間長,當操作失調,托爪伸出時,會造成礅罐事故。因此,提升人員時最好不使用托臺。
搖臺是由能繞軸轉動的兩個鋼臂組成的機構。平時搖臺臂抬起,當罐籠到達停車位置時,用其兩根活動搖臂的軌尖搭在罐籠的底板上,將罐籠內軌道與車場軌道連接起來,以便礦車進出罐籠。搖臺可通過手動、氣動和液壓等方式進行操作。使用搖臺能縮短停罐作業時間,簡化提升過程,并由于有活動的軌夾,一旦因意外原因搖臺落下時,軌夾被打翻而不會影響罐籠安全運行,也不會礅罐,因此搖臺應用廣泛,在井底、井口以及中段車場都可以使用。
(四)提升信號設置的要求
為了統一指揮提升作業,保障人員、設施的安全和生產正常進行,井底、井口以及中段車場之間,井口和絞車房之間必須安裝提升信號,如聲光信號、輔助信號、電話等。設置提升信號的要求是:
1.信號系統必須完善、可靠,信號要清晰明了、準確無誤、容易識別。
2.井底和各中段發出的信號須經井口信號工轉發給提升機房,不準越過井口信號工直接向提升機房發開車信號,但可以發緊急停車信號。
3.井口信號應與提升機的控制回路閉鎖,只有信號發出后,提升機才能啟動。
(五)人員提升安全
罐籠井是人員進出的主要通路。為了避免提升人員時發生事故,必須經常對入井人員進行安全教育,建立健全嚴格的信號管理和乘罐制度,加強對井口(中段、井底)的安全管理。信號工不僅是提升信號的操作者,也是井口安全的管理者。信號工發出信號之前,必須看清楚罐籠內和井筒附近人員的情況,關好罐籠門和井口,安全門,防止有人進入危險位置。
擁罐工或專職安全員關上罐門和井口安全門后,才能發出升降信號。
乘罐人員要嚴格遵守乘罐制度。
(六)吊桶提升安全
吊桶是豎井開鑿和延伸時使用的提升容器。吊桶依照構造可分為自動翻轉式、底開式與非翻轉式。任何生產礦山,不論其規模大小,都應用罐籠提升人員,除非在鑿井期間,否則嚴禁用吊桶升降人員。非翻轉式吊桶可供豎井開鑿時升降人員、提運物料使用。
吊桶的結構強度必須符合安全要求。由于吊桶的吊環經常受到較大的彎曲應力,容易疲勞而斷裂,因此必須加強對吊環的檢查和維護。另外,吊桶與鋼絲繩之間必須采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。
用吊桶升降人員時,必須符合以下安全規定:
1.吊桶要沿鋼絲繩罐道升降。在鑿井初期尚未裝設罐道前,吊桶距離不得超過40米,鑿井時吊盤下面不裝設罐道的部分也不得超過40米。
2.吊桶上方要裝設豎固的保護傘。
3.乘吊桶人員必須佩戴保險帶,不準坐在吊桶邊緣;裝有物料的吊桶不得乘人。
4.沒有特殊安全裝置的自動翻轉式或底開式吊桶,不準升降人員。
5.吊桶升降人員到井口時,必須在出車平臺的井蓋門關閉和吊桶放穩后,方允許人員進出吊桶。
6.吊桶提人的提升速度無導向繩時不得超過1m/s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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